中国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

The Volunteers’ Association for Black-Necked Cranes Protection inZhaotongPrefectureOfChina

章   程

( 1998年12月4日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)

 

第一章   总   则

第一条  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是昭通地区全区性黑颈鹤保护志愿者的民间团体。

第二条  协会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为协会活动准则。

第三条  协会以维护自然生态环境、保护世界濒临灭绝物种黑颈鹤为宗旨。

第四条  任务:

(一)积极开展保护黑颈鹤的宣传教育工作,不定期开展保护黑颈鹤学术交流活动,举办摄影展览,出版《黑颈鹤》小报或杂志,提高公众爱鸟意识,让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黑颈鹤的行列中来;

(二)联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黑颈鹤保护工作,为恢复和改善黑颈鹤生活环境作出无私奉献;

(三)开展黑颈鹤资源调查、繁殖、越冬习性调查、迁徙路线及人工饲养、人工繁殖等科学技术研究,并加强与黑颈鹤研究组织及个人的学术交流;

(四)加强与国内外鸟类保护组织联系,争取国内外相关鸟类组织对滇东北黑颈鹤越冬栖息地的援助和支持,积极配合和支持黑颈鹤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工作;

(五)加强与基层黑颈鹤保护志愿者的联系,及时抢救伤、病鹤。 

第二章   组织机构

第五条  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。

第六条 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。代表由各地会员代表及特邀代表组成。

代表大会的职责:

(一)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;

(二)修改协会章程;

(三)选举协会理事会理事。

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,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。

第七条  协会设主席一名、副主席一名、秘书长一名,理事会由七至十一人组成。

第八条  理事会的职权:

(一)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和组织规程,审议并批准经费开支情况报告;

(二)选举协会主席、副主席;

(三)根据主席提名,决定秘书长人选;

(四)批准新会员入会及取消会员资格。

理事会会议每年12月4日召开(大山包于1988年12月4日发现黑颈鹤),由主席或主席委托副主席召集。

第九条  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。

第十条  协会可推举名誉主席和名誉会员。

第十一条  协会会址暂设在昭通地区卫生防疫站内。 

第三章   会  员

第十二条  热心于黑颈鹤保护工作,积极参与黑颈鹤保护活动,赞成本会章程者,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,并经一名会员介绍,填写《入会申请表》,交本人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,理事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入会,然后发给《会员证》及会徽。

第十三条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:
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权;

(三)本会会刊《黑颈鹤》仅发表会员作品;

(四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
(五)积极参与本会各项活动,为保护黑颈鹤无私奉献;

(六)按时缴纳会费,每人每年缴纳会费叁拾元(30.00元)人民币(在校学生减半)。逾期半年不交会费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
(七)任何会员严禁利用协会名誉,从事与保护黑颈鹤无关的其他活动,一经发现由理事会讨论给予处理。

第十四条  会员工作有显著成绩者,给予表扬和奖励。

第十五条  对本会有重要贡献的会员授予荣誉会员称号,颁发荣誉会员证书。 

第四章   经   费

第十六条  协会的经费来源是会员所交会费、团体和个人赞助以及政府补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