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
The Volunteers’ Association for Black-Necked Cranes Protection inZhaotongPrefectureOfChina
章 程
( 1998年12月4日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昭通黑颈鹤保护志愿者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是昭通地区全区性黑颈鹤保护志愿者的民间团体。
第二条 协会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为协会活动准则。
第三条 协会以维护自然生态环境、保护世界濒临灭绝物种黑颈鹤为宗旨。
第四条 任务:
(一)积极开展保护黑颈鹤的宣传教育工作,不定期开展保护黑颈鹤学术交流活动,举办摄影展览,出版《黑颈鹤》小报或杂志,提高公众爱鸟意识,让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黑颈鹤的行列中来;
(二)联络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黑颈鹤保护工作,为恢复和改善黑颈鹤生活环境作出无私奉献;
(三)开展黑颈鹤资源调查、繁殖、越冬习性调查、迁徙路线及人工饲养、人工繁殖等科学技术研究,并加强与黑颈鹤研究组织及个人的学术交流;
(四)加强与国内外鸟类保护组织联系,争取国内外相关鸟类组织对滇东北黑颈鹤越冬栖息地的援助和支持,积极配合和支持黑颈鹤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工作;
(五)加强与基层黑颈鹤保护志愿者的联系,及时抢救伤、病鹤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五条 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。
第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。代表由各地会员代表及特邀代表组成。
代表大会的职责:
(一)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;
(二)修改协会章程;
(三)选举协会理事会理事。
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,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。
第七条 协会设主席一名、副主席一名、秘书长一名,理事会由七至十一人组成。
第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:
(一)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和组织规程,审议并批准经费开支情况报告;
(二)选举协会主席、副主席;
(三)根据主席提名,决定秘书长人选;
(四)批准新会员入会及取消会员资格。
理事会会议每年12月4日召开(大山包于1988年12月4日发现黑颈鹤),由主席或主席委托副主席召集。
第九条 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。
第十条 协会可推举名誉主席和名誉会员。
第十一条 协会会址暂设在昭通地区卫生防疫站内。
第三章 会 员
第十二条 热心于黑颈鹤保护工作,积极参与黑颈鹤保护活动,赞成本会章程者,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,并经一名会员介绍,填写《入会申请表》,交本人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,理事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入会,然后发给《会员证》及会徽。
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: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权;
(三)本会会刊《黑颈鹤》仅发表会员作品;
(四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(五)积极参与本会各项活动,为保护黑颈鹤无私奉献;
(六)按时缴纳会费,每人每年缴纳会费叁拾元(30.00元)人民币(在校学生减半)。逾期半年不交会费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(七)任何会员严禁利用协会名誉,从事与保护黑颈鹤无关的其他活动,一经发现由理事会讨论给予处理。
第十四条 会员工作有显著成绩者,给予表扬和奖励。
第十五条 对本会有重要贡献的会员授予荣誉会员称号,颁发荣誉会员证书。
第四章 经 费
第十六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是会员所交会费、团体和个人赞助以及政府补助。